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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重金属污染将追究刑事责任

2011-05-21 10:10
来源: 新京报

  据新华社电 5月18日,在公布德清血铅事件调查结果的同时,环保部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铅蓄电池(铅蓄电池加工、组装、回收)及再生铅行业的污染防治工作。

  据悉,我国将建立重金属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对于发生重大铅污染以及由铅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地区,环保部将对该区域所在地级市实行区域限批,暂停该市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对造成环境危害的肇事企业将立即责令停产,停止排放污染物。因重金属污染造成群发性健康危害事件或造成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将依法对造成环境危害的企业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将从企业的立项、审批、验收、生产和监管各环节,依法依纪对当地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责任人员实施问责,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造成较大影响的,取消其三年内在环保系统评先资格。今后凡发生重金属污染事件的地区,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应承担领导责任。

  环保部指出,地方各级环保部门对辖区内所有铅蓄电池及再生铅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重点检查物料的管理、重金属污染物处置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等。并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对现有铅蓄电池及再生铅企业每两年进行一次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各地新建涉铅的建设项目必须有明确的铅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

追踪

  德清8官员因血铅事件受处

  据新华社电 浙江德清血铅事件发生后,日前,记者从纪检监察机关了解到,德清县副县长陈佐平等8名领导干部分别受到行政记过、行政警告等处分。此前,涉事企业浙江海久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已被刑拘。另据了解,332名血铅超标者正在接受排铅治疗。目前大部分患者病情有所好转,但是由于排铅药物的副作用,一些儿童出现了呕吐、恶心等症状。

  德清县副县长陈佐平 行政记过

  德清县卫生局副局长王法弟 行政警告

  德清县环保局局长沈玉林 行政记过

  德清县环保局总工程师朱伟平 行政记过

  德清县环境监测站站长朱征豪 行政记大过

  德清县卫生监督所所长丁琦 行政记大过

  德清县新市镇镇长沈生章 行政记过

  德清县新市镇副镇长孔文伟 行政降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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